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般纳税人试点满两年 退免税政策为企业增添活力

新华网上海10月28日电(记者桑彤)为让海关特殊监管区企业充分享受增值税税制改革红利,2016年10月,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决定在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等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一般纳税人试点,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等1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两年来,上海2个进出口加工区的14户试点企业,累计销售额23.8亿元,退免税额超过7800万元,有力促进了试点企业的发展。

位于松江出口加工区的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是上海市首家享受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的企业,自2016年试点迄今将满两年。

“之前我们在中国国内采购设备原材料无法抵扣,国内销售产品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拓展内销市场遇到了不少困难。”企业相关负责人包连英介绍说,获批试点资格后,企业进项税额实现充分抵扣,国内采购成本进一步降低,为公司的转型升级带来了“及时雨”。

今年,机电文化产品的退税率进一步提高,占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出口额六成的3种产品因此受益,退税率由5%提高到9%,减税“红包”让企业获得真正实惠,今年预计将实现净利润350万元。

“试点打破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的政策束缚,变加工贸易‘大进大出’为‘优进优出’,增强了区内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退税部门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年初加入试点的闵行出口加工区光伏行业龙头企业上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也感受到了试点政策立竿见影的效果。

试点后,企业将原外销为主的模式转变为内外销并重,公司与集团成员企业间贸易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完全打通,原来两头在外的“V”型模式,成功转型为集生产加工、配送集成等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的“X”型模式,方便企业随时调整订单结构,提高物流效率,降低闲置产能,走出光伏产品发展困境。

同时,税务部门立足服务,主动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企业分类由原“三类”上调为“二类”,退税速度进一步提升,资金周转加快,融资成本减少。“截至10月中旬,我们公司已减少成本支出3115万元,税后净利润增加2648万元。”上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张锋说,“多重税收利好叠加,让企业的底气足了、销路广了、钱袋子也更重了。”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退税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税务机构改革的尘埃落定,出口退税的专业化管理将进一步加强,征退税衔接更加紧密,企业获得感也将更加明显。

下阶段,上海市税务局将继续整合、优化征退税服务资源,在落实减税增效政策的同时,主动作为、精准服务,积极为试点工作“添柴加火”,统筹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升竞争力,助推试点园区盘活闲置资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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