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支持进口医疗设备“零等待”投入抗疫一线

记者3日从广州海关获悉,日前,5批次共5台进口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整机分乘两个航班,从西班牙马德里空运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经广州海关防疫物资“绿色通道”快速验放后运抵南沙。

“请出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备案证》。”

“请调试设备,我们需要查看设备通电是否运行正常。”

按照工程师调试一台、海关上门检验一台的工作方案,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派员前往5家医院陆续对上述进口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实施了现场查验。

4月13日,南沙海关关员张志伟、韦治超按照查验指令对刚刚完成安装调试的最后一台X射线机实施查验。

“设备运抵后,公司第一时间派我到南沙进行调试,并配合海关进行检验,设备安装调试和海关检验同步进行、无缝对接”,生产厂家飞利浦工程师杨毅根据海关指令介绍设备相关信息,并进行操作演示。


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派员上门对进口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实施目的地事中查验。殷寿柏 摄

据了解,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临床适用于X射线摄影检查,具有便携、移动性良好、占地面积小等优势,能够满足大规模检查需求,可以协助临床医生快速判断病人病情或者肺部感染情况,解决ICU(重症监护室)、ER(急救室)和OR(手术室)的空间拥挤问题,在抗击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批医疗设备由广州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从国外进口,主要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南沙海关了解情况后,主动询问货物到港、拆卸及安装调试情况,及时安排关员现场查验,做到即到即查,有效保障了医疗器械快速投入抗疫一线。

“我们检验完成后,对进口设备作检验检疫合格评定,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确保医疗设备尽快投入防疫抗疫战场”,韦治超说。

根据相关法规,医疗器械进口时,进口医疗器械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备案证》。进口医疗器械还应附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规定》及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在说明书中载明医疗器械原产地及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因为是急需投入使用的防疫医疗物资,广州海关所属的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给予了我们快捷通关便利,南沙海关提供预约上门检验,保证设备边调试边检验,第一时间投放抗疫一线。”代理该批医疗设备报关业务的广州博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报关员郭汉贞说。

南沙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沙海关落实广州海关有关部署,出台13条“硬核”措施支持防疫物资通关和企业复工复产,在确保监管到位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以最高的效率完成南沙区企业各类进口防疫物资和设备的查验工作,确保各类物资、设备尽快投入使用,有力支援国内抗疫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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