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升级!10月1日起,进口冷链食品入浙请注意

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26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知》,强调从10月1日起,对于已在省外或口岸环节消毒(或检测)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浙江省集中监管仓(或专业核酸检测站)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赋码上市销售。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坚决把好源头关、规范“三证一码”、强化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同时,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此前印发的《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专业核酸检测站工作操作指南》,进口冷链食品流量较大的设区市将建立专业核酸检测站,在确保满足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运行效率,缩短经营者等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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